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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84章 谁的剑更快(第2页)

他实在想不通,一个亲王,为何脸皮如此厚?

……

廊檐冰棱折射着月色,将石桌上的青玉酒壶,映得格外通透。

谢常卿第三次斟酒时,南宫鸿煊突然踩住他袍角:“谢少主,你这‘醉花荫’酿得潦草,不如阿瑾埋在梅林的‘离人醉’。”

苏时瑾身子一歪,酒液溅在谢常卿手背。

他垂眸望着有些醉的人,忽而轻笑:“熙王可知这酒为何叫醉花荫?”

指尖沾酒在石桌勾画,“那年瑾儿才十岁,偏要学大人喝酒,却只喝了一口,便醉倒在……”

南宫鸿煊的酒杯,突然裂开,酒液洒了一身。

他浑然不觉,只盯着谢常卿道:“谢少主记性倒好,可惜啊。阿瑾现在喝酒,都有本王在边上护着。”

苏时瑾倏地起身,拎着酒壶跃上梅树横枝,惊起夜栖的雀:“二位不如比比,谁先拿到这壶酒?”

话音未落,两道身影,已纠缠着掠上树梢。

谢常卿的软剑,缠了上去。南宫鸿煊折了一根梅花枝,与他打了起来。

梅花瓣纷纷扬扬,将苏时瑾围在中间。

“今夜,这梅花雨,真美!”她由衷感叹。

只是感叹声未落,便见到梅树被剑气削去半边枝桠。

见梅树被毁,苏时瑾气极反笑。

她将酒壶掷向冰湖,看着两道身影又争先恐后扑向水面,自顾自拎起石桌下的青瓷坛:“凌黛,再温两壶竹叶青。”

待两人湿漉漉地爬上岸,苏时瑾正倚着梅桩浅酌。

火狐裘铺在雪地,衬得月色下的她,美得不知如何形容。

哪一张脸,清丽无双,好似月宫嫦娥。可一身红衣,和唇角的朱砂痣,偏偏又多了许多妩媚。

谢常卿的月白锦袍紧贴身躯,南宫鸿煊的绯色蟒袍滴着水。

“瑾儿当真狠心。”谢常卿拧着发梢冰碴,突将冷透的掌心贴上她后颈。

南宫鸿煊一掌拍开他手,将火狐裘裹紧了些,滚烫的唇擦过她耳垂:“阿瑾若染风寒,本王拆了谢家七十二座分堡。”

苏时瑾忽然觉得有些疲倦。

她望着,湖面漂浮的冰,想了想前世今生,忽然觉得有些乏味。

“我要回府了。”她起身时晃了晃,“劳烦二位,让一让。”

南宫鸿煊打横抱起她:“阿瑾醉了,我送你回去。”

谢常卿软剑横在他面前:“不用你送,我送瑾儿回去。”

“冷锋,将这人捆了,忒碍事。”南宫鸿煊朝暗处,喊了一声。

谢常卿毫不示弱:“博文,你可不能输。”

碎雪簌簌落在三人交叠的衣袂间。

苏时瑾嗅着雪松香,望着剑穗晃动的流苏,忽地伸手扯散自己发髻。

青丝如瀑垂落,苏时瑾眼尾泛红:“你们当我是什么?争来抢去?还真是乏味得很!”

两个男人,同时僵住。

苏时瑾踉跄着落地,绣鞋陷入雪窝。

她抓起一把雪按在眉心,寒意刺得她脑子清醒了几分:“都不是个好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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